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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律进社区”专场推进会在杭州召开
来源:正义网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8日作者:

     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组织的全国“法律进社区”专场推进会,今天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

  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认真贯彻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今年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提出的要在全国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要求,交流和推广各地“法律进社区”经验,扩大“法律进社区”活动影响,提高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为和谐社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张苏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要着眼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充分认识“法律进社区”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满足群众日益增强的法律需求、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途径和方式的需要。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推进社区依法管理,提升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对建设和谐社区具有重要意义。

  张苏军要求,拓宽思路,创新方法,扎实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一是抓好阵地法制宣传,在社区建立法制宣传橱窗、法律图书角、普法广场、法制公园、法制长廊、法制宣传电子屏等宣传阵地,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二是抓好定期法制宣传。充分发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品牌效应,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定期组织开展好专项法律宣传活动。三是抓好集中法制宣传。围绕党和国家各个阶段的重大部署、重大任务,以及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做好“法律进社区”各单项主题活动的设计和推进。四是抓好重点对象宣传。重点做好社区内青少年、下岗职工、社会闲散人员、回归人员、流动人员等人群的法制教育,重点加强与社区居民切实利益相关的就业、教育、继承、婚姻、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五是抓好法治文化建设。充分挖掘社区文化资源,鼓励群众自编、自导、自演法制文艺节目,不断推进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六是抓好法治社区创建。以“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民主管理,实现民主自治。

  张苏军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不断提高“法律进社区”活动水平。要切实加强社区法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和支持,广泛动员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做好社区普法宣传工作。要加强社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社区普法工作人员,充分发挥社区普法讲师团、志愿者的作用,积极整合社区内的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资源,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结合的社区法制宣传员队伍。要加强社区法制宣传经费保障,推进建立政府主导、社会辅助、多方支持的社区法制宣传保障机制,把社区普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足额落实到位,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筹措社区普法经费,加大保障力度。要加强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作用,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楼宇电视等新媒体开展社区普法,加强普法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法制宣传教育设施,为“法律进社区”提供充分的硬件支撑。要加强社区法制宣传工作考核,建立健全“法律六进”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不断健全“法律进社区”各项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估机制,把社区普法纳入社会治安综合考评体系。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厉志海在会上致辞。会议由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主持。

  浙江、福建、江西、北京、河北、上海、广东、陕西等地代表在会上发言。与会领导向基层单位和普法志愿者赠送了法律图书和普法音像资料。会议代表分组参观了杭州市上城区上羊市街社区和下城区朝晖社区法治公园,并在社区法律学校与杭州市司法局、律师、社区工作者进行了座谈。

  北京、河北、内蒙古、福建、江西、广东、陕西、甘肃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司法厅(局)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以及杭州市的社区群众、普法志愿者代表等近千人参加了会议。